上海:社区团购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

中新财经4月10日电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0日发布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团购”价格行为的提示函。

其中提示,各“社区团购”组织者、相关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

对以套餐形式销售商品的,在标明销售总价的同时,应当标明所含商品的品名和数量。对于另行收取打包费、配送费等服务性费用的,应当标示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单位,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完)

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