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每年的研究生考试中 都会有“骚操作”?

日,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院,公布了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轮调剂复试名单,某热门外科学专业名额花落某低分考生手中。随后有网友爆料称,该同学伪造了两个高分选手的考试信息,并用假QQ号伪造聊天记录,劝退了其他有该方向调剂意向的同学。这样的“骚操作”让人气愤,也让人不禁想到:为何每年的研究生考试期间,都会有类似的“骚操作”被爆料?这样的“骚操作”,又究竟“骚”在哪里呢?

在有关该事件讨论的知乎评论区,可以看到,不少网友将该考生的行为评价为“声东击西”“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似乎这样的诈伪手段,可以借助古代兵法名例得到中肯且形象的描述——这就意味着,该同学的手段如果是应用在对敌战争中并取得胜利,那我们将会说他颇具军事头脑;延伸一下,如果该同学的手段应用在商界并因此大赚一笔,我们虽然会评价其为“奸商”,但却也不由地惊叹于其博弈技术的精明;但当这样的事发生的研究生考试中时,我们就会克制不住对该行为的憎恶和反感,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分别呢?

笔者认为,除却竞争对象的差异外,产生上述分别的主要原因在于竞争模式的不同。借助体育用语,我们可以将战争和商业竞争称为“对抗竞争”,而将研究生考试等考试称为“非对抗竞争”。战争和商业竞争,都是竞争双方的一对一的对抗,事在人谋,在双方的反复博弈后,竞争的伦理底线被一次次地反复拉低,最终导致在这样的竞争中“阴谋”也有了其实施的空间。而在与研究生考试类似的竞争模式中,竞争者则并不是直接面对面对抗,竞争目标也不是战胜对手,而是有一个外在的客观而明确的目标来区分胜负。比如在赛跑时,常规意义上的胜利应该是“我率先到达了终点线”,而不应当是“我跑得比其他人快”,在研究生考试中,常规意义的胜利应该是“我的分数超过了分数线”,而不应当是“我考得比别人都高”。考试竞争模式的“非对抗”,从一则常见的比喻中即可显现出来——我们很多时候都会将需要长时间准备的考试比作一场长跑比赛,而不会将其比作一场自由搏击。

但当我们将参与考试的人数减少,并且固定录取名额数量,由录取人数来决定录取分数线时,考试竞争就变得白热化了,考试的“对抗”元素就会凸显出来。竞争者就会意识到,“我只要战胜其他××名竞争对手就能取得胜利”。当研究生考试初试结束后,通过初试的考生为了调剂需要自发组建起“民间交流群”时,竞争对手们就不再有原来的“长跑赛道”将彼此隔离,而是赤条条地站在了对方面前,一场“对抗”的竞争也就拉开了序幕。在这种民间交流群缺乏官方管理和规制之时,当迷惑对手搞垮对手的方法显得轻而易举,而提升水考取高分却显得难上加难,也就难免有人会为取得胜利不择手段了。

由此可见,这样的“骚操作”的出现,可以说是既有制度下的“人使然”,因而由学校设置机制将竞争模式完完全全限制在非对抗竞争中才能算是上策。社会对于道德的呼唤当然不足以解决问题,而校方对于涉事学生进行事后惩罚也远远不够,并不能保证源头上的公,其他竞争者受到的损害也很难一一度量和弥补。在这种对抗式竞争中,复旦调剂生的“骚操作”,仅仅是被公开的一种,暗中威胁、恐吓劝退的还大有人在,就算设置了惩罚规则,也总有人存有侥幸心理妄图逃避制裁。在学校没有设置机制防范这种对抗式竞争之时,身处漩涡中心的我们,只能认认真真地跑好脚下的每一步,并且留意身边的竞争对手,当意识到有人不在自己的跑道上规规矩矩地跑,而是妄图向你的跑道倾倒时,就不得不留个心眼了。(彭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