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土壤的基本特征有哪些?湿地又被称为什么?

根据1971年在伊朗拉姆萨所共同决议通过的“国际重要水鸟栖地保育公约”(Convention on Wetland of International Importance Especially as Waterfowl Habitat),简称“湿地公约”(Wetland Convention)或“拉姆萨公约”(Ramsar Convention)定义“湿地”为:“无论天然或人为、永久或暂时、静止或流水、淡水或咸水、或二者混合者,由沼泽、泥沼、泥煤地或水域所构成的区域,包括水深在低潮时不超过六公尺之沿海区域。”因此,在广义上可将湿地土壤定义为,在上述定义湿地范围内的,具有一定土壤化育程度的颗粒介质。在这个区域的土壤中,地下水层经常可以达到或接地表,并且水分处于饱和或经常饱和的状态,它的水生或喜水植被常常可以形成特别的生态相。

湿地又被称为“地球之肾”。从狭义来解释,湿地是指地表过湿或者经常积水,并有生长湿地生物的地区。湿地具有多种功能,即保护生物多样。改善水质、调节小气候,以及提供食物及工业原料,提供旅游资源等。

但从广义来看,湿地覆盖地球表面仅有6%,却为地球上20%的已知五种提供;额生存环境,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态功能。

湿地拥有强大的物质生产功能,蕴藏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湿地内丰富的植物群落能够吸收大量的二氧化碳气体,并释放出氧气,同时湿地中的一些植物还具有吸收空气中有害气体的功能。

湿地中有分布广泛的广布种。广布种指普遍分布于世界,或几乎遍布世界的种。广布种主要属于淡水水生植物、盐生植物和伴生植物。前两大类多属于湿生植物,金鱼藻、轮叶狐尾藻、大茨藻、角茨藻等。我国湿地植物中以温带为主,主要分布在我国东北地区和青藏高原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