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和中国的关系是什么?蒙古国什么时候从中国分开?

蒙古国和中国的关系是友好的。

加强政治沟通和相互信任,不断强化中蒙战略伙伴关系的政治基础。中方重申发展与蒙古的友好关系是中国政府坚定不移的战略方针。蒙方重申,全面发展与中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是蒙古对外政策的首要方针之一。

双方重申,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尊重各自选择的发展道路。双方不参加任何针对对方的军事政治同盟,不同第三国缔结任何损害另一方国家主权和安全的条约,不允许第三国利用其领土损害另一方国家主权和安全。

蒙方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蒙方坚定支持中方在台湾、涉藏、涉疆问题上的原则立场。中方重申,支持蒙古无核武器地位,支持蒙方通过政治和外交手段保障国家安全和根本利益的努力。

双方认为,高层交往对双边关系发展有特殊重要意义。双方将保持高层交往势头,积极利用国际多边场合举行两国领导人会晤,加强战略沟通。双方将进一步加强两国议会、政府和政党间的交流与合作。双方商定,进一步加强防务安全领域交流与合作。

1911年清朝灭亡后蒙古国从中国分开。

16到17世纪起蒙古开始受到藏传佛教影响,17世纪末时蒙古全境被纳入清朝统治范围。1911年清朝灭亡后,蒙古宣布独立,但未得到国际承认,直到1921年在苏俄的控制下独立,1961年加入联合国开始取得国际社会的认可。

1924年成立的蒙古人民共和国处于苏联势力范围之下,东欧剧变后,蒙古爆发民主革命,并于1992年颁布了一个实行多党制的新宪法,开始向市场经济过渡。

蒙古国的政体:

蒙古国的大呼拉尔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国家大呼拉尔可提议讨论内外政策的任何问题,并将以下问题置于自己特别权力之内予以解决:批准、增补和修改法律;确定内外政策基础;宣布总统和国家大呼拉尔及其成员选举日期。

决定和更换国家大呼拉尔常设委员会;颁布总统当选并承认其权力的法律;罢免总统;任免总理及政府成员;决定国家安全委员会的组成及权限;决定赦免等。国家大呼拉尔为一院制议会,其成员由蒙古国公民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或间接选出,任期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