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就业促创业,释放创业示范基地强动能,江苏这么做!
交汇点讯 为充分发挥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的创业引领、创业孵化、创业培训示范作用,促进就业创业,近日,江苏省财政厅会同省人社厅印发《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创新管理制度,实施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奖补资金使用效益和激励作用。
改“一评终身”为“定期评估”。对被认定或备案满3年的省级创业示范基地,自2022年起每两年开展一次省级创业示范基地评估,打破一次评选终身挂牌现状,更好发挥创业基地在推动创业培训实训、创业成果孵化等方面的作用。
改“统一管理”为“分级管理”。根据定期评估得分,在省级评估中未予以一票否决的基地,以所在设区市为单位,分基地类型按得分高低排序。排位前30%且达到80分(含)以上的评估为A级,达到省级创业示范基地条件且无一票否决事项的评估为B级,因出现未以创业为主营业务等问题被一票否决或逾期未申报的基地直接评估为C级,通过极差推动创业示范基地不断提升运营实效。
改“一次支持”为“多次激励”。2022年起,对获评A级的基地授予“A级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称号,并给予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示范园20万元奖补资金,给予创业培训实训示范基地10万元奖补资金。基地若能在定期评估中多次获评A级,可多次享受奖补资金,改变过去一次性奖补后无后续激励措施的情况,推动创业示范基地以市场为导向,持续完善管理,推出更多适应市场需要的创业空间载体。
改“长期挂牌”为“末位淘汰”。建立省级创业示范基地退出机制,对确定为A级和B级的基地保留“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称号,对确定为C级的基地取消“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称号,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省级基地,打破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只有进口没有出口的僵化格局,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改“侧重硬件”为“注重质效”。建立科学合理的省级创业示范基地评估标准,兼顾基地硬件设施和基础服务的同时,更加注重基地取得的实效。对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重点评估在孵实体数量、成功孵化、带动就业、滚动孵化等方面情况,培训实训基地重点评估基地在培训实训规模、培训实训合格率、创业实践率等方面情况,引导基地在服务模式创新、创业典型培树、创业氛围营造等方面发挥标杆作用。
改“复核管理”为“动态跟踪”。加强资金全流程管理,跟踪关注基地运营情况,及时掌握实情动态,主动解决基地运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基地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推广应用创业服务新技术和新手段,共享区域服务资源,提升基地服务品质、孵化效能和培训实效。
通讯员 苏财宣交汇点记者朱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