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罐哪个部门管理?煤气罐的使用年限是多久?

法律分析:煤气罐生产安全由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管理 。煤气罐的销售安全环节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煤气罐的使用安全环节由安监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六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六)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八)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煤气罐的使用年限是15年。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00年12月31日以后,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年限为15年,出厂后每三年就应检查一次,使用15年期限的液化气罐必须作废。

煤气罐靠火炉、暖气等火源、热源,很容易发生煤气膨胀爆炸,因此煤气罐和灶具要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煤气罐上的零部件也要经常检查,以防漏气。

煤气罐,即液化石油气钢瓶,是一种储藏气体的钢瓶,钢瓶壁厚2.5毫米左右,内部压力为0.5~1.2兆帕斯卡。煤气罐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到劳动部门批准的钢瓶检测站进行定期检验和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