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文:“现代奴隶”散布社会各个角落,美国成强迫劳动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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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漫长的奴隶制历史,到监狱系统中“大规模、高强度、低报酬”的强迫劳动;从大量移民劳工被偷运至美国各地从事近乎被奴役的繁重工作,到每年约50万童工被强制当作廉价劳动力……“现代奴隶”散布美国社会各个角落,美国已成为强迫劳动重灾区。

不久前,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和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发布题为《被囚禁的劳工:对监狱劳工的剥削》的最新报告,披露了美国监狱系统里强迫劳动的严峻状况:监狱劳工每年创造上百亿美元的商品和服务,但每小时的报酬不到1美元,他们也没有得到必要的培训,没有机会获得回归社会后必需的生活技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美国许多监狱里劳工的工作条件令人震惊,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等最基本人权”

芝加哥大学网站指出,这份报告调查了美国各地监狱劳工的使用情况。报告指出,约有79.15万名服刑人员在联邦监狱和州监狱里进行劳动,占服刑人员总数的65%。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中,约76%的人表示,如果他们拒绝劳动,就会面临惩罚,例如被单独监禁、失去减刑或家人探视的机会。监狱劳工被排除在最低工资和加班保护之外,得不到适当的培训。即使是在非常危险的条件下工作,他们也得不到相应的安全保障。

报告指出,美国监狱劳工每年至少生产价值20亿美元的商品,提供至少价值90亿美元的监狱维护服务。64%的监狱劳工表示担心自己的工作安全,70%表示自己没有接受过正式培训,70%认为劳动所得报酬买不起肥皂等基本生活用品。

报告显示,美国的亚拉巴马州、阿肯色州、佛罗里达州、佐治亚州、密西西比州、南卡罗来纳州和得克萨斯州监狱内的绝大多数工作不提供任何报酬。其他一些州也只向监狱劳工支付每小时不到1美元的工资。监狱劳工从事非工业工作的平均工资仅为每小时13—52美分,而且最多还要被扣除80%,用于支付税款、“食宿”费用和法庭费用。

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全球人权诊所”主任克劳迪娅·弗洛里斯表示:“正如我们的报告所述,美国许多监狱里劳工的工作条件令人震惊,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等最基本人权。”

“这些工人像动物一样被对待,或者像不会生病的机器一样被迫工作”

早在2004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人权中心联合非政府组织“解放奴隶”发布了一份题为《隐藏的奴隶:美国的强迫劳动》的报告。报告指出:“强迫劳动在美国是一个严重而普遍的问题,在美国的家政服务、农业等5个领域普遍存在。”

美国全国广播公司2021年12月报道了这样一起案件。在佐治亚州的一家农场,从墨西哥与中美洲被偷运到这里的移民劳工,被迫在枪口下工作,徒手挖洋葱,每挖满一桶洋葱只能得到20美分的报酬。还有一些劳工被贩卖到其他州的农场。当地媒体批评说,这是一种类似于“现代奴隶制”的非法行为。根据起诉书,至少有两名劳工在工作时死亡,其他一些人被绑架并受到死亡威胁。

美国《纽约时报》2021年5月报道了发生在新泽西州罗宾斯维尔的一起强迫劳动事件。近200名印度工人被骗至此,从事近乎被奴役的繁重劳动,而工厂主只支付每小时1.2美元的报酬,远低于美国相关州法律规定的最低薪资。新泽西州移民律师斯瓦蒂·萨旺特说:“这些工人像动物一样被对待,或者像不会生病的机器一样被迫工作。”

根据非营利机构“美国农场工人就业培训计划”估计,美国有约50万名童工从事农业劳作,童工死亡案件时有发生。1938年,美国出台《公平劳动标准法》,对雇主使用青少年和儿童参与劳作进行了规定和限制,但对于农场主“网开一面”,甚至允许他们在某些条件下雇佣儿童收割庄稼。美国政府2018年发布的一份报告披露,2003年至2016年,美国有452名儿童因工伤死亡,其中237人死于农业事故。

“可悲的现实是,它发生在全美各地,是一种现代形式的奴隶制”

美国的强迫劳动问题有种族主义根源。历史上,美国有着奴隶贸易的原罪以及漫长的蓄奴史。作为一个仅有200多年历史的国家,奴隶制度在美国的合法存续时间占其历史的1/3。据统计,美国奴隶主从黑人奴隶身上压榨的劳动价值以现价计算高达14万亿美元。

虽然美国政府19世纪60年代以立法形式正式废除奴隶制,但强迫劳动问题在美国依旧根深蒂固。美国独立记者吉娜—玛丽·奇斯曼在2017年发表的题为《强迫劳动在美国比你想象的更普遍》的调查文章中指出:“在这个世界上最富裕国家的城镇里,人们被迫违背自己的意愿劳动,涉及农业、制造业等行业。可悲的现实是,它发生在全美各地,是一种现代形式的奴隶制。”

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和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报告指出,美国剥削监狱劳工的根源是美国宪法第十三修正案,该条款禁止奴隶制和强制劳役,但被判有罪的人除外。报告指出,第十三修正案中的例外条款不成比例地鼓励了对非洲裔的定罪和重新奴役,直到今天,在对非洲裔等有色人种居民不成比例的监禁中,仍能感受到种族主义的影响。

美国至今仍未批准《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在劳工权利问题上,美国迄今只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8个核心公约中的两项。分析认为,这是美国强迫劳动泛滥的重要原因之一。

美国非营利组织维拉司法研究所主任尼古拉斯·特纳、副主任艾丽卡·布赖恩特联合撰文指出,美国宪法的例外条款创造了一种经济激励,使人们被定罪、劳动被窃取。“试图将服刑人员非人化,并为虐待和奴役行为狡辩,这是美国早期将黑人非人化以及为奴隶制辩护的历史在现代的丑陋映射。”

(编辑 余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