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主动退18.8万彩礼 男方提出离婚彩礼退吗?

10月8日,安徽亳州。一对夫妻结婚不到半年就离婚了,离婚后女方主动将18.8万彩礼全部退回,连猪肉和随礼也都一并退回。此举引发网友一片点赞之声。(据10月9日九派新闻)

从网传视频来看,女方不仅是将18.8万的彩礼以现金形式交还,还送回了半扇猪肉,成箱的礼物,真正做到了不贪要男方任何财物,一别两宽,各生欢喜。网友纷纷评论,认为这举动潇洒又豪爽,女方一家人品好,称得上体面!

的确,在一些地方,尤其是乡镇农村,女结过一次婚,就被视为“吃亏”“贬值”的落后观念依然存在,所以,能大大方方、敞亮坚决的离婚,本就不容易。在自己主动离开安稳的轨道,面临人生的未知之际,还能不留恋,不亏欠,舍下所有身外之财,给对方留足了空间,为自己撑起了尊严,既免得对方家庭心里不快,徒生龃龉,也避免在旧关系中纠缠太久,无法向前,实在是又勇敢又聪明。难怪有网友评论,这样的女人,她的前夫没能跟她走下去,真的是没有这个福气。

比起横眉竖眼的争吵,一地鸡毛的狼藉,死缠烂打地捆绑,没脸没皮地耍赖,这种和谐豁达、好聚好散的离婚场景,的确会让人感觉宽慰和舒适,甚至会觉得有些感动。每一段婚姻在刚开始之时,莫不是寄望着长相厮守,白头到老,但相爱或许简单,相处总是太难,总有些结合会走向分离,总有些承诺会变成叹息。但婚姻里绝不只有爱情的浪漫,更有生活的琐碎,婚姻的开始与结束,并不完全与感情的萌发与终结同步,决定分开的时候,如何妥善地处理相关事宜,对于任何人而言都是考验。

高额彩礼虽然一直被抵制,但在民间依然顽强、普遍地存在,这种为达到缔结婚姻的目的,一般由男方按地方风俗给付女方的大额现金和贵重财物,在婚姻无法存续后如何处理才合法合情合理,也一直都是争议的焦点。

此前,关于悔婚、离婚后因彩礼引发纠纷的新闻,时不时就会登上热搜榜。有女方没领结婚证就分手,觉得自己吃亏,拒还36万彩礼,被法院列为“老赖”;有男方被悔婚,屡屡讨还彩礼无果,只好开车拉横幅讨要。2022年3月,有公开数据显示,因“彩礼”纠纷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数高达9636人,令人震惊。各种愤怒、无奈、纠结、失望的情绪冲撞之中,折射着世间百态,也让原本神圣美好的婚姻,有了更多驳杂脏污的颜色。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人们对“主动退彩礼”的每一句赞叹,也便是对“天价彩礼”的一声呼痛。这种因攀比而滋生蔓延的陋,扭曲了大众的婚恋价值观,让婚姻变得功利和沉重,容易滋生矛盾,引发纠纷,使得很多农村家庭陷入贫困和痛苦,更让年轻人失去对美好婚恋的向往,影响很坏,危害不小。

对体面分手的赞许,传达了让彩礼回归“礼”,给婚姻解开捆绑的社会期待,而纾解天价彩礼之痛,当然不能只指望着遇上“体面人”,唯有拿出更多切实有效的措施,去移风易俗,除旧布新,让物化婚姻,买卖爱情的“天价彩礼”失去生存土壤,才能让爱情回归本心,让婚姻回归本质,每个人在面对婚恋之时,也才有体面潇洒的空间和余裕。

一、男方提出离婚可以退还彩礼吗?

一般只要是结婚的,不论多久,离婚彩礼是不能拿回,但是双方可以协商,或是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退还。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二、彩礼的诉讼主体资格

诉讼中关于彩礼给付、接受主体资格的认定。由于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更多的涉及到两个家庭的往来。因此诉讼中的主体资格应当分为两种情况:

(一)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的,不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实际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而应以男女双方作为彩礼返还的权利人与义务人。一方以不是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为抗辩,拒绝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采信。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提出返还彩礼之诉的,由于彩礼的给付人与收受人并不局限于男女双方个人所用,也有可能是女方家庭所用,因此,直接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既符合实际的权利义务状态,也有得真正解决纠纷。

针对于彩礼的退还,首先要看是否符合退还彩礼的条件,如果符合,那么女方要将彩礼退还给男方。如果双方针对于彩礼的退还问题协商不下的话,那么双方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男方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女方应该退还彩礼,如果证据充足,法院会判决退还。